当前位置:主页 > 地方动态 >

湖南:多举措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发表时间:2023-08-02 来源:未知
  近日,湖南发布《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围绕“稳、扩、保、促、兜”提出18条稳就业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稳企业,落实落细政策。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支持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在贷款额度、利率定价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对有延期需求的小微企业贷款,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无还本续贷、还旧借新等方式予以支持。将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列为公共就业服务重点联系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一揽子提供用工、培训、政策等扶持。

  扩容量,拓宽就业渠道。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拓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范围,政策对象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享受主体由中小微企业扩展到各类企业,补贴标准由1000元每人提高至1500元每人,鼓励引导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保重点,稳定就业水平。聚焦高校毕业生规模再创新高的情况,要求稳定机关单位招录毕业生规模,事业单位出现的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明确安排特岗教师计划900人、“三支一扶”计划600人、大学生征兵计划8000人以上、西部计划1000人以上,募集不少于3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对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支持。同时,统筹兼顾做好农民工、脱贫人口、退役军人、残疾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等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促创业,培育增长动能。聚焦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不足、创业资金不够等堵点问题,明确省级层面设立天使投资股权引导母基金和大学生创业种子子基金,遴选部分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免费入驻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湘就业”平台高校学生创业创新服务专区、“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平台”。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

  兜底线,强化困难帮扶。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低收入人口、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援助等对象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中心新闻
主办:中国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平台承办:中国专业技术人才网-中国专业技术资格认证平台
Copyright © 中国专业技术人才网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建议使用IE5.5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